2023地政士不動產實用小法典(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適用)(贈不動產經紀人模擬試卷)(L004V22-1)[三民輔考資訊 官方直營店] 價格比較,價格查詢,價格歷史信息



2023地政士不動產實用小法典(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適用)(贈不動產經紀人模擬試卷)(L004V22-1)[三民輔考資訊 官方直營店] 規格

2023地政士不動產實用小法典(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適用)(贈不動產經紀人模擬試卷)(L004V22-1)[三民輔考資訊 官方直營店] 最新價格



2023地政士不動產實用小法典(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適用)(贈不動產經紀人模擬試卷)(L004V22-1)[三民輔考資訊 官方直營店] 歷史價格(單位:新台幣)


2023地政士不動產實用小法典(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適用)(贈不動產經紀人模擬試卷)(L004V22-1)[三民輔考資訊 官方直營店] 描述

商品詳情

[三民輔考資訊 官方直營店] ★★★全新現貨供應★★★最新版★★★

★★★賣家宅配(黑貓),滿499元免運優惠實施中!!!

★★★超商取貨限重5公斤,結帳金額超過2100元,請選賣家宅配(黑貓)!!!

★2022年全新改版,完整收錄最新修正法條!

★對應不動產經紀人及地政士考科之命題趨勢之專用工具書!

★六大類(基本法規、登記及測量類法規、估價類法規、地用類法規、地稅類法規及不動產類法規)共54種法規彙整!

【本書適用】

這本《地政士不動產實用小法典》適用於以下考試: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考試。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

※正確考試資訊以簡章為準※

【本書優勢】

本書自2012年初版以來即為三民補習班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面授與函授專班上課御用輔助教材並對外銷售,秉持著呈現最新暨蒐羅完整法規的使命,打破業界一年一版的常規,迄今九年已改版二十一次,累積銷售量已突破上萬冊。並由三民名師根據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證照考試命題範圍,將法規依實務彙整分為「基本法規、登記及測量類法規、估價類法規、地用類法規、地稅類法規及不動產類法規」六大類54種,幫助考生有架構地查閱學習。再搭配本社出版的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專業科目重點整理書籍,讓您不但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

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證照考試涉及的法規是出了名的繁雜。擁有本書,幫讀者省去大量蒐羅瑣碎法規的時間,讓您把時間花在學習的刀口上。

【本次改版修法重點】

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改版修法重點包括:

1.土地法

(1)111.05.31三讀:現行土地法規定,土地或建築改良物自繼承開始日起超過1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經地政機關查明後,應公告繼承人於3個月內聲請登記,若繼承人逾期未聲請,則由地政機關予以列冊管理;倘經15年仍未聲請登記者,地政機關得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為保障人民財產權,爰修第73-1條規定,使地政機關除依現行規定公告外,並應以書面通知繼承人。另地政機關在移請國有財產署標售時,亦應以書面通知繼承人,並將標售前的公告期間,由現行30天延長為3個月。本法修正施行後,地政機關處理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案件,除依法辦理公告之外,並應以書面通知繼承人,有助於繼承人獲知充分資訊俾及時行使權利,以落實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及正當法律程序之本旨。

(2)110.12.08修正:

修正緣由係因司法院大法官做出釋字第763號解釋,以土地法第219條第1項僅規定收回權時效起算點,而未規定地政機關應定期通知原土地所有權人或依法公告被徵收土地的後續使用情形,導致原土地所有權人無從及時獲知充分資訊,俾判斷是否行使收回權,不符憲法要求之正當行政程序並違反憲法第15條保障人民財產權之意旨,而宣告違憲,並要求主管機關檢討修正。爰新增第219-1條規定,私有土地經徵收並於補償費發給完竣之次日起,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應每年通知及公告原土地所有權人或其繼承人土地使用情形,至其申請收回土地之請求權時效完成或依徵收計畫完成使用止。若地政機關未依規定通知及公告,而有徵收補償發給完竣屆滿1年未依徵收計畫開始使用或未依核准徵收原定興辦事業使用等情形,原土地所有權人或其繼承人得於徵收計畫使用期限屆滿之次日起10年內,申請收回土地。此外,前開規定也適用於本次修正條文施行時,申請收回土地請求權時效尚未完成之案件。該條施行後,除有助於原土地所有權人或其繼承人知悉被徵收土地使用情形俾及時依法主張收回權外,也督促需用土地人必須切實依徵收計畫及預定期程使用土地,更審慎地處理徵收相關事宜。

2.稅捐稽徵法(110.12.17修正)

調降滯納金加徵率為「每逾3日」加徵1%,總加徵率由15%降為10%、調降暫緩移送執行繳納應納稅額比例為「1/3」、增訂核課期間時效不完成事由、提前得聲請假扣押時點、增訂代位權及撤銷權規定、修正營利事業憑證處罰按查明認定總額處「5%以下」,及提高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之刑事處罰、因納稅義務人錯誤致溢繳稅款申請退稅期間,由「5年」修正為「10年」;因政府機關錯誤者,由「無期限」修正為「15年」,以及劃一檢舉獎金核發標準與領取資格限制,以資一致。以降低納稅義務人負擔、保障國家債權、落實罪責相當,並有效遏止逃漏稅。


2023地政士不動產實用小法典(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適用)(贈不動產經紀人模擬試卷)(L004V22-1)[三民輔考資訊 官方直營店] 商品選項


2023地政士不動產實用小法典(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適用)(贈不動產經紀人模擬試卷)(L004V22-1)[三民輔考資訊 官方直營店] 屬性


2023地政士不動產實用小法典(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適用)(贈不動產經紀人模擬試卷)(L004V22-1)[三民輔考資訊 官方直營店] 用戶評測


分享鏈接


2023地政士不動產實用小法典(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適用)(贈不動產經紀人模擬試卷)(L004V22-1)[三民輔考資訊 官方直營店] 相關商品




© 2024 www.taiwanren.cc All Rights Reserved. 最全的電商商品價格比較,價格查詢,歷史價格查詢站點


    www.taiwanren.cc